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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反映市北区

区划十周年建设成就的照片音像

实物等档案资料的通知

2004年是市北区区划调整十周年,十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北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社区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及党的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发展,市北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新的提高,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为了总结十年来工作经验,激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建设市北、发展市北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开创今后建设小康城区的新局面,区委宣传部、区史志办和区档案局等部门拟编纂出版《市北区区划调整十年大事记》一书,并在全区范围内收集照片、音像(录像带、光盘、画册、资料等)和实物(奖牌、奖杯、锦旗等)等档案资料,以充实《大事记》的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具体内容  

1.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市党政领导同志视察我区,市北区主办、承办的大型经贸、文化、体育、庆典等重大活动和区重大项目(含科技项目)开工竣工,以及发生在我区的重大事件等图片及音像资料。

2.反映市北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尤其是过去和正在发生变化的)的重要数据和照片、音像资料。

3.反映市北区“三个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照片、音像资料。

4.反映市北区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的照片、音像资料。

5.反映市北区社会保障等其他事业发展的照片、音像资料。

6.各单位获得的市级以上(含省级业务部门)奖牌、奖杯、锦旗等实物档案。(自19955月以来至今)

二、征集方法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把本次收集工作作为本单位照片、音像、实物档案再整理过程,积极主动地把本单位和个人保存的照片、音像和实物档案收集齐全。

2.报送的有关照片、音像、实物档案资料应附简单的说明,注明事件所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照片资料应注明主要人物的姓名。

3.各单位要报送具有标志性、代表性、特色性或不同时期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音像档案。每个单位至少要报送5张(盘)以上,对征集的重要照片、音像档案资料,区档案局将刻录成光盘永久保存,区史志办公室亦将考虑收录到《市北区志》中去。

4.编纂《市北区区划调整十年大事记》是市北区区划调整十年来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市北区史志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遵循纪实求实的原则,翔实地提供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十年来发展变化的各种照片、音像和实物档案资料。

5.征集时间截止到35日,征集的档案资料送交区档案局。

联系人:路连勇 联系电话:85801263

  

 

 

 

             

                

               

              200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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