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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东区政法委全宗介绍
一、
机构沿革简介
中共台东区委政法委的前身是台东区政法工作部,1956年6月成立,1958年4月撤销,1960年2月重新设立,1963年3月再次撤销,1983年11月重新恢复设立,改称为中共台东区委政法委员会。1985年3月,台东区委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政法委,与政法委合属办公,1991年9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改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1994年5月青岛市行政区划调整,台东区与市北区合并,台东区委政法委与市北区委政法委合并。
台东区委政法委是在台东区委领导下的政法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全区各政法部门的攻关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改革开放新形势下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和新措施;领导组织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自1956年至1994年任台东区委政法(工作部)委(部长)书记的有:刘炳、刘毓桂、邵玉明、李复才、戴长荣、王洪良、王广饶。任副(部长)书记的有:李云桂、孙广禄、王景海、陈克英、邱仁和、肖广志、王美体。
二、
全宗内档案情况简介
本全宗自1991年至1994年共有文书档案37卷,其中永久25卷,长期12卷。
文书档案按年度——问题分类。
本全宗编有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2种检索工具,共4册。
三、
全宗内档案内容与成分介绍
主要有台东区委政法委、综治领导小组的会议记录、工作要点、总结、大事记、年终统计报表、干部任免通知、打经领导小组基本情况、工作意见、总结、召开公判大会的通知、议程、领导讲话、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开展宣传活动、整顿旅饭店、打击卖淫嫖娼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方案、表彰先进的通知、通报、《政法情况》等。涉及以上内容的档案永久12卷,长期25卷。
四、
备注
1983年至1990年台东区委政法委档案与台东区委在同一全宗,1991年起设独立全宗。本全宗指南首次编制时间1994年7月,编制人政法委档案员谭智荣,2002年8月,由市北区档案馆方芳再次整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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