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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机关党委全宗指南
一、机构沿革简介
台东区区级机关党委1984年11月成立,至1994年5月青岛市行政区划调整,台东区与市北区合并,台东区区级机关党委与市北区区级机关党委合并。
台东区区级机关党委是台东区委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区级机关党的建设及其它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自1984年至1994年5月,任台东区区级机关党委书记的有:李子善、焦德听、王洪良、叶勤春、刘学玉。任副书记的有:焦德听、叶勤春。
二、全宗内档案情况简介
本全宗自1991年至1994年共有文书档案29卷,其中永久9卷,长期20卷。
文书档案按年度——问题分类。
本全宗编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2种检索工具,共4册。
三、全宗内档案内容与成分介绍
主要有台东区区级机关党委的会议记录、工作目标、总结、党内统计年报表、民主生活会材料、组建支部、机关工会、妇女委员会的意见、批复、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安排、总结、验收申报表、普法工作通知、规划、经验交流材料、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决定、花名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婚姻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存根、对党员处分决定等材料。涉及以上内容的档案永久9卷,长期20卷。
四、备注
1984年至1990年台东区区级机关党委档案与台东区委在同一全宗,1991年设独立全宗。本全宗指南编制时间:2002年8月,编制人市北区档案馆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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