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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宗指南

一、 机构沿革简介

 中共青岛市台东区纪律委员会的前身是中共青岛市台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52年5月成立,1955年12月改为监察委员会,“文革”时被取消,1979年8月重新恢复建立了中共青岛市台东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9月改称为中共青岛市台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93年4月6日,区纪委与监察局正式合署办公,合署后对外称中共台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仍保留台东区监察局的牌子和局长办公会。1994年5月青岛市调整市区行政区划,台东区与市北区合并,台东区纪委市北区纪委合并。

 中共台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区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内监督检查和执纪部门。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具体职责范围是:1、认真检查我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情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法令比较重要的或复杂的案件;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4、审理、审批违纪案件;5、协助区委制发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的有关规定,抓好端正党风工作;6、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7、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党风方面的动态、信息及时反映和通报;8、经常检查指导纪检干部工作,定期培训纪检干部;9、承办区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纪委内部机构自1983年至1994年,先后设有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等。

 自1952年至1994年任台东区纪委书记的有:管韶翔、刘俭朴、于学湖、刘泰、刘毓桂、邵玉明、陈波、孙邦娟;副书记有:马斌恒、李守忠、于庆福、杜万贵、姜泽民、邵玉明、宁贵行、许可芬、赵可玉、姜成进、王景海。

二、 全宗内档案情况简介

本全宗自1983年至1990年共有文书档案155卷,其中永久59卷,长期52卷,短期档案44卷。档案的分类,采取年度结合问题方法分类,编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等2种检索工具共5册。

 三、全宗内档案内容与成分介绍:

 本全宗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台东区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办公会记录;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处理、复议材料、落实政策材料;纪委工作意见、总结、年度统计报表,纪检工作的通知、报告、简报、来信来访处理情况等。涉及以上内容的永久档案有54卷,长期档案有46卷。

四、本全宗指南初次编制时间1994年5月,编制人台东区纪委档案员丘云,2002年7月由市北区档案馆方芳重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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