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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侨斐师恒被杀案(1926年)

  •      形成日期:2019-09-12

时间:192685日下午7

地点:青岛广西路37

基本过程:

    德侨斐师恒从德租时期即在青岛经营钟表、珠宝业务,“富有资财”。斐师恒只身一人,无眷属在青,只雇佣工匠及厨役3人。寓青俄侨巴五拉一直觊觎斐师恒的财产,并通过寓青英侨拉克接触斐氏,寻找劫财机会。19267月底,寓青的巴五拉跑到上海,与俄侨瓦列次基、古德林密谋从斐师恒处劫财。85193刻左右,斐师恒店铺停止营业,店门关闭,工匠及两伙计已经下班。古德林手持铁棍、黑布、捆绳等物,巴五拉和瓦列次基各执勃朗宁手枪,来到广西路37号斐师恒珠宝钟表店,企图抢劫珠宝财产,斐师恒拼命呼救,凶手持铁棍猛击斐师恒头部,斐随即重伤倒地。

    青岛第一区警察署接到报警后随即出警,署长余炳勋派巡长王茂惠带7名警察前往缉拿。王茂惠带领4名警察前往广西路37号,同时命令警察黄得芳等3人从安徽路24号中和汽车行院内包抄。警察至时,凶犯正在越窗逃逸。3名警察与凶犯在院内迎面相遇,凶犯随即开枪射击,利用警察躲避之际,跃上墙头逃跑。警察将头部受到钝击的斐师恒迅速送到附近的福柏医院(今安徽路人民医院)救治,终因伤势严重而毙命。

    89日,胶澳商埠警察厅将凶杀案发生及调查情况上报胶澳商埠督办公署。胶澳商埠督办公署接报,一面命令警察厅迅速缉拿凶犯破案,一面迅速上报省政府,要求协助破案。德国驻济南领事馆次日即获悉德侨被杀,数次往来青岛,催办此案。德侨被杀,引起中外关注,产生中德间外交纠纷。

处置措施:

    1.严令警察厅缉拿案犯。810日,胶澳商埠督办公署连发3道训令:一道训令警察厅限期缉拿凶犯,要求在5日内破案;二道训令稽查处协办斐案;三道布告悬赏通缉斐案凶犯,悬赏2000大洋,鼓励全市商民协助破案,杜绝外国干涉的口实。

    2.向媒体公布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的破案决心和警察厅受惩的内情,以消弭谣言,争取舆论的支持。案件发生后,青岛各报争相刊登这则指令和警察厅受惩的内幕。813日,又将德商斐师恒被杀身死及缉拿凶犯情况上报山东省长和省保安总司令,寻求支持。

    3.重组专案组,抓捕罪犯。针对警察厅破案没有进展的情况,胶澳商埠督办公署迅速调整参与侦破此案的专案组。由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秘书长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由警察厅、外交科、稽查处3个部门组成。外交科负责对外交涉,稽查处协助警察厅排查凶犯。192739日,俄人高迪亚向警察厅举报凶犯瓦列次基、古德林藏匿上海。331日在上海警察的配合下,将瓦列次基、古德林两凶犯抓获,410日解回青岛。

    4.妥善处置斐师恒财产。斐师恒死后所遗留财产,胶澳商埠局训令由第一警察署清点交礼和洋行负责管理,同时写信给德国驻济南领事馆,要求派人前来接收。

教训启示:

    斐案是中国收回青岛主权后发生的一起涉外突发事件。1922年华盛顿会议之前日本不愿把青岛交还中国的一个重要借口就是中国人无自治能力,管理不好青岛。在此国际观瞻之下,发生关涉外侨的命案,处置不当,将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

    1.信息报送不及时。85日,命案发生后,警察厅并没有第一时间上报,而是在4天以后才报告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失去了抓捕凶犯的最佳时机,致使凶犯从容逃离青岛。由于胶澳商埠督办公署没有接到报告,无法做出反应。相反,远在济南的德国领事馆第二天获悉斐师恒被杀案,向胶澳商埠督办公署提出交涉,引发外交纠纷,增加了破案的压力。

    2.警务废弛。斐案就发生在胶澳商埠警察厅第一区警察署附近,几乎就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该区警察居然毫无察觉。案发时,第一区警察署派出7人缉拿,3人围堵一凶犯,凶犯居然逃脱。后来凶犯在济南高等检察厅看守所越狱时,警察行动如出一辙,“警务之废弛,已可概见。”

    3.在涉外纠纷中缺乏周密的应对措施。英国侨民拉克显系重大嫌疑,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开始尚能顶住压力,按照程序,搜查、抓捕拉克。当英国驻青领事违反国际法,进行恫吓,要求解送拉克时,则顶不住外交压力,顺从英国领事馆的无理要求。这其中固然有历史形成的领事裁判权的限制,但胶澳商埠督办公署显然没有预料到该案的复杂,缺乏周密的预案。驻青英国领事美哲无视中国抗议,擅自释放拉克,损失重要人证,中英交涉扩大。虽然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动员各种力量,多次交涉,但最终于事无补,延缓了破案进程。

    4.外侨管理薄弱,缺乏防范意识和防范手段。1922年青岛开放为国际性商埠,大量侨民尤其是俄侨流入青岛。从其来源看,青岛俄侨基本上来自哈尔滨、上海、天津等中国一些俄侨聚居地,这些俄侨流动性强,除了部分有固定职业外,大部分为流民。当时的胶澳商埠督办公署明知“难保无不法之徒匿迹其间,滋生事端”,但对这些侨民既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又未形成完善的管控网络,结果导致涉外突发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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