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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档案馆 青岛市档案学会关于举办“华夏杯”档案学优秀成果和档案学术论文评选的通知

  • 作者:青岛市档案馆 青岛市档案学会      形成日期:2021年3月17日

各区市档案馆、各区市档案学会、市直各单位:

为提高青岛市档案工作者的学术研究水平,调动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青岛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青岛市档案馆、青岛市档案学会将联合举办 2021年“华夏杯”青岛市档案学优秀成果和优秀论文评选。此次评选活动由青岛华夏职业学校(职业技术专修学院)承办。

、档案学优秀成果评选要求

1.按照山东省档案学会《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档案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1),根据《山东省档案学会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审办法》,报送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档案学术论文和出版的档案学研究专著作为档案学优秀成果的参选成果,经专家评审后,确定奖次,颁发证书,并向山东省档案学会推荐。

2.各区市档案馆、各区市档案学会、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各单位填写汇总表将档案优秀成果汇总,各作者需将单位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并附带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2页或者已刊发论文等认证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市档案学会办公室邮箱:qdsdaxh@163.com。个人申报者只需填写申报表(汇总表和申报表见附件2、3)。

二、档案优秀论文评选要求

1.档案优秀论文为未公开发表的档案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左右。论文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学术性、实践性、前瞻性、创新性。格式要求符合论文写作格式、具有作者简介、论文摘要、注释、参考文献等。题目请注明优秀论文评选+论文题目。申请的论文请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20%。论文和查重报告请发送至市档案学会办公室邮箱:qdsdaxh@163.com

2.论文选题和具体写作格式可以参照《中国档案学会2020年全国档案工作者年会征文的通知》和《山东省档案学会关于2020年全省档案工作者年会征文的通知》要求撰写。

3.青岛市档案学会将聘请省内外档案专家对收到的论文进行审查,对于其中优秀的论文将评选出相应的等次,并颁发证书。

三、档案学优秀成果和优秀论文评选工作要求

此次评选工作力求展现青岛市档案学术研究的水平。各区市档案馆、各区市档案学会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关,严禁抄袭。鼓励档案工作者从自身工作出发,将档案学理论与工作相结合,撰写出对档案工作起到积极影响,对档案事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高水平学术成果。档案学优秀成果和优秀论文的申报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6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蓉  联系电话:85840260

附件1山东省档案学会《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档案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青岛市档案学会2020—2021年度档案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青岛市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docx

 

 

            青岛市档案馆  青岛市档案学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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